
2018年7月13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销售收入的增长超过预期等原因,青龙管业对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由“亏损2500万元至亏损1000万元”修正为“盈利0万元至1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马跃、范仁平作为青龙管业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2017年至今,青龙管业对年报及半年报业绩预告进行了3次修正,马跃作为公司董事长、范仁平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要求你们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14:30到宁夏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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