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段施工便道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的》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大村村乌柳村、柳江村,木梓镇程江村、红朗村的土地2.7364公顷作为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段施工便道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地块四至界址详见勘测定界图)。该用地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2.7364公顷,农用地2.7364公顷(水田0.7583公顷、旱地0.6557公顷、农村道路0.1583公顷、果园1.0022公顷、田坎0.0478公顷、沟渠0.1141公顷)。涉及占用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0.9069公顷(涉及占用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用途为施工便道)。
二、你公司在工程建设中,不得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改变批准用途;不得转让、抵押、出租;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你公司必须按经审核通过的《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段施工便道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并及时缴纳土地复垦资金后,方可按程序使用土地。
五、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公司要主动清除地上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九盛丽景花园6-1-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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