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间,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42亿元。该笔借款将用于偿还万科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的本金与利息,借款期限为36个月。
公告显示,此次借款定价基准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点数为减76个基点,目前为2.34%。
对于此次借款的增信安排,公告称,初始由万科全资子公司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万科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未来3个月内, 万科需在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供不超过价值60亿元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抵/质押率设定为70%,同时解除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万科公寓管理有限公司Kaiyun的保证担保安排。
万科方面表示,此次股东借款的利率遵循市Kaiyun场化原则,低于目前公司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水平,并按高于市场惯例的水平确定股东借款质押率,充分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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