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引发争议。王某和刘某在马路上行走,两人发生了碰撞,刘某倒地不起,后经诊断为骨折,伤残鉴定为轻伤10级。刘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至法院,要求其赔偿18845.65万元。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最终王某被判赔偿刘某7万元。
之所以要这样判,李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认为“刘某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向回走,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遂做出以上判罚。
由于此案特殊,结案以后,法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向大家进行普法,以此来警醒大家,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然而视频一经播出,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热议和关注,尤其是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说法更是让网友们无法接受。如果按照这样的判罚,那以后走路每人随身携带把尺子,随时测量与行人之间的距离。
随着舆论的发酵,此案上了央视新闻“法治在线”栏目,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郭栋”向大家讲述了案发经过,他认为安全距离表述存在使用不适当,这是导致舆论的原因之一,法院还提供了案发时的视频。
据郭栋介绍,此案发生于2023年5月19日,原告刘某和被告王某均为女性,案发时刘某59岁,王某29岁。事发当天,刘某接打着电话正在前方缓慢行走,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王某手里提着个包同样在向前行走,她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将刘某撞倒。
看到刘某倒地后,王某也是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试图拉起躺在地上的刘某,但都没有成功。
根据法院公布的视频,网传事件与视频里发生的情况出现较大出入。网络上流传的是刘某在前行走并接听电话,然后突然转身撞到了后面正常行驶的王某。
因为表述不当,给广大网友造成了误解。甚至还引发了大讨论,网友们认为此案的判罚与当年彭宇案的判罚同出一辙,判决难以服众。
其实法官有他的判罚依据,2023年5月案发,2023年9月,刘某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后,2024年6月27日,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也都认同了法院的判决。判决生效后,王某一次性付给了刘某一万元,剩余款项分期付款,并自2024年8月起于每月28日前王某需向刘某支付6000元,直至支付完成。截止目前,王某每月均按时支付,并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只剩一期余款因还未到期而没有支付。且双方在履行判决结果的过程中未发生争议。
可以看的出来,王某和刘某双方对法院的判决结果皆没有异议,而网友们却不同意了,一度登上了各大媒体平台热搜,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又想起来了王浩法官,他的那句“不是你撞倒的,那你为什么要去扶”?至今还振聋发聩。如今青岛又来了个未保持安全距离的判罚,不明真相的网友们又开始议论起来了。
舆论越闹越大,成功的引起了法院的注意,为了及时堵住大众的悠悠之口,特意放出了事发时的视频。根据郭委员的描述,刘某被撞倒在地王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她走路不开路,没有注意前面的情况,才导致王某倒地不起,法院的判罚有理有据,合情合理。
而因为法官描述事实的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友造成误导的问题,他代表法院向大家诚恳道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谨慎,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
希望以后法院在发布普法案例时,表述更严谨一些,不要再发生如“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之类的简单错误了。云开(Kaiyun)云开(Ka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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