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4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开展了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对象为线上线下生产销售产品,共发现44款产品不合格(见附件1),其中线款、线款。不合格产品涉及消防水带17款、消防应急灯10款、消火栓箱4款、消防接口4款、阻燃板4款、消防水枪3款、消防软管卷盘1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款。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对象均为使用领域产品,共发现15款产品不合格(见附件2)。不合格产品涉及洒水喷头3款、消防员照明灯具2款、消防救生照明线款、泡沫灭火剂1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款。
(一)消防水带。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9款(其中线款)。不合格项目为:爆破试验、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性能、内径、长度。
(二)消防应急灯。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0款(其中线款)。不合格项目为:接地保护、使用说明书、转换电压性能、转换电压性能、主要部件性能。
(三)消火栓箱。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材料(箱体材料厚度)。
(四)消防接口。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尺寸、密封性能、水压性能、抗跌落性能。
(五)阻燃板。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燃烧性能B1级单体燃烧试验。
(六)消防水枪。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耐水压强度。
(七)消防软管卷盘。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耐腐蚀性能。
(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其中线款)。不合格项目均为: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
(九)洒水喷头。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均为使用领域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流量系数、静态动作温度。
(十)消防员照明灯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均为使用领域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外壳防护等级。
(十一)消防救生照明线。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均为使用领域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闪烁频率、连续工作时间。
(十二)非隔热型防火玻璃。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均为使用领域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耐火性能。
(十三)防火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均为使用领域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耐火性能。
(十四)泡沫灭火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为使用领域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凝固点、灭火性能。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见附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督促生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并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消〔2020〕331号)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邮政编码:510620网站建设维护电话云开(Kaiyun)云开(Kaiyu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九盛丽景花园6-1-2003室
电话:0472-5889996
邮箱:554410236@qq.com